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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检察院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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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就网络著作权保护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关于审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共计20条,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享有权利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民事责任。通过上传到网络服务器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置于向公众开放的信息网络中,使公众可以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提供行为。